1、寫明違約責任承擔方式: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寫明違約責任條款約定: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中作詳細約定,對于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
3、寫明損害賠償的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損害賠償的范圍。
4、寫明寫明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